【每日线报】男童输血感染艾滋 山东泰邦共列被告

  中董网讯,据京华时报消息,10月18日,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对男童遇车祸治疗期间感染艾滋病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决医院血站山东泰邦公司等5被告共同赔偿40余万元。判决后,男童父母不服。11月2日下午向法院提起上诉并提交了民事上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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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邦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图片来源网络

  据了解两年前,时年7岁的小宝遭遇车祸,伤势严重,经过输血、抢救后,脱离生命危险。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小宝在接受治疗后,竟被查出感染了艾滋病。小宝父母表示,他们都不是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孩子还小,不可能有性行为,因此认定艾滋病是输血过程中感染上的。为此,他们将张家界市人民医院(下称市人民医院)和张家界市中心血站(下称市中心血站)等诉至法院,索赔115万余元。

  今年10月18日,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小宝感染艾滋病毒排除性传播和母婴传播,因此传播途径只能是血液传播。法院判决小宝治疗过程中相关单位张家界市人民医院、市中心血站湖南省儿童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南院及血液制品公司山东泰邦5被告共同赔偿40余万元。判决后,小宝父母不服,并于11月2日下午,向法院提起上诉并提交了民事上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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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病男童 图片来源网络

  据悉同年7月8日,正在进行车祸事故后治疗的小宝被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为感染上艾滋病病毒随后,小宝的父母均做了HIV抗体筛查,经检测,小宝的父母均不是艾滋病毒携带者。

  小宝的母亲称,既然父母都不是病毒携带者,而且孩子还这么小,也不可能存在性行为,就只有通过血液感染了,现在医院都是用一次性的针管,也就输血会被感染。

  据了解,当年小宝在市人民医院做手术时输血4袋,4袋血液均是市中心血站提供,血液制品由山东泰邦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生产。因认为血液有问题,小宝的父母将在治疗过程中可能涉及病毒感染的张家界市人民医院、市中心血站湖南省儿童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南院及血液制品公司5家单位诉至法院,要求赔偿115万余元。

  在案件审理中,市中心血站出具关于小宝输血有关情况的调查报告,内容显示,血站采血科查询献血者相关资料,结果均为阴性合格,血站因此认为,现可能排除小宝经本次输血感染HIV的可能性。

  市人民医院还表示,该院每次手术所用器械均严格执行消毒标准,在长达一年的治疗中,小宝还在其他医院就医,“除了就医以外,还接触了哪些感染源,也不得而知”。

  此外,湖南省儿童医院和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南院以及血液制品公司均表示,没有责任。

  法院认为,本案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如果各被告不能举证证明小宝感染与其无关,则应推定小宝感染艾滋病毒与其有关。其中,山东泰邦公司虽向法院提交证据其血液制品合格,但未提供证据证实小宝使用血液制品不携带艾滋病毒。

  综上,法院一审判决,判决5被告共同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和护理费共计40余元,各被告承担20%赔偿责任,即各被告赔偿8万余元。

  判决后,小宝父母不服判决。11月2日下午,小宝母亲向法院提起上诉并提交了民事上诉状。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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