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线报】巨亏70亿 中冶集团案折射改革之殇

  数十年前的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巨亏70亿案件终于落地。日前,国资委通告了这起国有重大损失案,中冶集团两任党委书记被开除党籍。分析称,国有企业多年来的凶狠扩张模式,一方面创造了增长速度上的奇迹,另一方面也埋下了产能严重过剩的隐患。

  2016年6月,中央第十四巡视组对国资委党委进行了巡视后发布通告称,国资委对央企一些问题督促整改不力。随后,国资委利用了近九个月时间查证,2017年3月24日,国资委通告称,在2007年中冶集团并购钢铁业民企唐山恒通集团公司的过程中,中冶集团相关负责人严重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决策和操作,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国资委决定给予中冶集团原董事长、党委书记杨长恒,原党委书记、副董事长王为民,原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沈鹤庭,原总会计师李世钰,发展改革部原部长李鹏程等人,开除党籍处分。原副总经理黄丹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中央巡视组体现出的中央权威,无疑加速了这件持续了十年的国有重大损失案件的尘埃落定。资料显示,中冶集团的前身是1982年经中国国务院批准正式成立中国冶金建设公司,隶属于冶金工业部。1999年,经国务院批准,中冶集团与主管部门脱钩并划归中央管理。

  而中冶恒通原名唐山恒通,是一家民营钢材深加工企业。2007年中冶集团通过承债方式重组唐山恒通,随后不断追加投资,但重组后中冶恒通一直亏损,随后两年多时间亏损达数十亿元。

  数据显示,中冶集团并购中冶恒通初始注册资金约10亿元,随后几年中冶集团对中冶恒通借款本息余额约63亿元,因此,中冶集团并购中冶恒通的亏损额至少超过70亿元。

  案件背后,投射的便是十年前央企无边界扩张的那段时期。2008年起,政府的4万亿经济刺激方案和十大产业振兴规划等政策如同一把“双刃剑”,一方面为中国经济的企稳贡献了力量,另一方面,经济刺激方案向国企严重倾斜的取向却使民营中小企业生存环境日益恶化。

  盲目扩张的这些国有企业存在严重的短视行为,认为企业做大有政策保驾护航,有地方金融机构鼎力相助,又有国企改革的远景规划在诱惑等。在当时,企业领域亏损国企并购盈利民企的“国进民退”现象的时有发生。

  从行业上看,煤炭、钢铁等国有企业占据主导地位的行业,很多都出现了全行业性的亏损。据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统计显示,2015年1—2月,钢协会员企业亏损33.54亿元,亏损面为52.48%,比上年同期扩大1.98个百分点。煤炭行业的情况更为严峻,数据显示,2015年1—2月,协会重点联系的90家大型  企业亏损131亿元(去年同期利润112亿元),亏损面80%以上。

  国企是中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发展扩张和兼并是必要的,但是也需要非常慎重的考虑。中冶亏损案只是冰山一角,现在中国的国有企业正在品尝自己种下的苦果。2015年9月13日,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在经济学家吴敬琏看来,经济改革目前所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正缘于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型困难,而其成因是对市场化和法制化的背离。

  评论认为,以中冶亏损案为例,中央对国企重组并购的前置审查制度还不算健全,部分制度尚未完善,还需尽快补全防止类似案例再发生。眼下,中国的新一轮国企改革正如火如荼,但与国企国资的规模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作用相比,与各方期待相比,还存在差距,挑战仍然巨大,改革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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