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回应住宅产权续期:居民住房财产一定会受保护,请放心

   3月8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全国两会“部长通道”中回应的社会热点问题。对于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问题,姜大明回应称,有恒产者有恒心,对7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续期问题,正在深入研究调查,并将积极提出相关法律安排建议。“请大家放心,居民购买住房,其财产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

   姜大明表示,对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续期问题,社会各界普遍关注。为此,《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明确提出:“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

   姜大明称,去年底,为落实上述《意见》,妥善解决在续期法律安排作出前,少数地方遇到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国土部同住建部提出了“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处理办法。一是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二是不收取相关费用;三是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这一办法公布后,得到了社会积极评价和普遍欢迎。

   对7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续期问题,姜大明指出正在深入调查研究,并将积极提出相关法律安排建议。“请大家放心,居民购买住房,其财产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

   与此同时,姜大明也回应了建立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土地供应基础性制度问题。

   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要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加快建立和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

   对此,姜大明回应称:首先,明确住宅用地本质属性,保障居民住有所居。根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我们提出“住宅用地是保障住有所居的,不能拿来炒作囤积”,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遏制炒作土地的投机行为。

   其次,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因城因地分类施策。国家制定宏观调控政策,各地因地制宜抓好贯彻落实。坚持去库存与防过热并重,对不同地方“分类指导、因城施策”,对重点城市“一城一策、靶向治理”,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住宅用地供应,去库存任务重的城市要减少以至暂停住宅用地供应。

   第三,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加快形成长效机制。一是保证总量,优化结构。“十三五”规划确定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完全可以满足发展需要。关键是要调整土地供应结构,合理提高住宅用地比例,以市场配置满足多层次住房用地需求,对保障性住房用地实行应保尽保。二是规划引导,稳定预期。落实人地挂钩政策,城市政府要向社会公布住宅用地中期规划和三年滚动计划,形成居民和企业的良好预期。三是完善制度,防范风险。总结各地土地市场调控经验,改进和完善“招拍挂”制度,保持城市地价总体平稳,严密防范房地产风险。

   对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和土地管理法修改问题,姜大明表示,按照立法与改革同步原则,国土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形成了《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经批准后,将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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