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口可乐双重标准凸显潜规则

  此前,一批由上海可口可乐饮料公司生产的零度可口可乐原液被台湾“卫生署食品药物管理局”检验出防腐剂“对羟基苯甲酸甲酯”,这是当地禁止在碳酸饮料中使用的物质。报道称,这批原液每公斤含对羟基苯甲酸甲酯2.062克。

  不过,可口可乐中国区对此回应称,该防腐剂在中国大陆属于合法食品添加剂,而且含量符合规定。台湾检测的样本是未稀释的浓缩原液,而最终销售的产品则需要稀释后才会进行现调机杯装机水的销售,稀释后浓度大概仅为每公斤不到0.1克。。

  一次“不小心误送”事件意外地暴露了可口可乐公司在不同市场运用了不同标准的事实。“大陆合法”的说辞并未平息质疑,反而让可口可乐遭遇了双重标准的诘责。业内认为从法律角度而言,可口可乐按照不同市场法规执行不同标准的做法并不违规,而消费者质疑的是跨国公司在商业道德上存在的瑕疵。

  “从企业行为上,虽然合法,但从商业道德、食品安全等方面,这是一种短视行为,这些双重标准的背后,是企业过于重视快速扩张、规模、利润等,而忽略了履行对其他利益相关者如社区、消费者等的社会责任。跨国公司应该对自己有更高的要求,在不同市场运用不同标准某种程度上是对消费者的不负责任,这与人们印象中跨国公司具有更优秀的企业文化与商业伦理等不相符,伤害了消费者长期建立起来的对外资品牌的信任情感。”一名业内人士表示。

  营销专家李志起(微博)对此认为,“跨国公司应该秉承自己一贯的品质标准,坚守自己的品质承诺,而不应该因地制宜,放松甚至放弃自己对品质的要求。这样做虽然不违法,但与其大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角色并不匹配。”

  事实上,跨国公司双重标准背后实则还是经济原因,一位曾在外企服务过的人士称,双重标准的背后暗含着某些潜规则,在一些跨国公司,某些产品会根据国家或地区的不同有价格及生产标准的上下限,为了占领市场,会以更廉价的成本上限配合产品的合格下限,由此以不同标准生产不同品质的产品,而获取利润的最大化。

  与发达国家相比,国内监管标准相对缺失或落后,导致经常出现跨国公司内外有别的情况,甚至波及到出口产品一样内外有别。国内的玩具、服装、家具等行业也多次爆出产品质量内外有别的问题。以玩具为例,相对于出口欧美的产品,国内销售的产品中含有欧美市场禁用的物质,以及重金属等含量明显偏高,但这些产品都符合国内标准。

上一篇:三大油企完成董事会制度建设
下一篇:民营石油炮轰两桶油 约谈未解柴油荒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董事局网无关。董事局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董事局网版权与声明】

1、凡本网注明“独家稿件”的所有稿件和图片,其版权均属董事局网所有,转载时请注明“稿件来源:“董事局网”,违者本网将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2、凡没有注明“独家稿件”及其它转载的作品,均来源于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与本网立场无关,本网对其观点和真实性不承担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请在发布或转载时间之后的30日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