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售飞单”防而不止,平安银行:加强对离职拟离职人员防控

  2月8日,天津银监局官网公布一批处罚信息,15张罚单全部指向平安银行。

  身处多事之秋的平安银行又爆发出员工大面积参与“私售飞单”,除了天津银监局开具的15张罚单之外,澎湃新闻获悉,平安内部也在近期通报了全行私售情况和案例。

  所谓“飞单” 是指银行员工私自与第三方理财公司“勾结”,以银行的名义出售第三方公司的理财产品,并过分夸大收益,导致投资者上当。

  15张罚单:13人受罚,其中两人被禁业

  2月8日,天津银监局官网公布一批处罚信息,15张罚单全部指向平安银行,而且只有一个原因——平安员工私自销售理财产品。澎湃新闻向平安银行询问其内控制度,平安银行表示:严令禁止本行员工私自销售非我行发售或代理的各种产品,依照行内相关制度,已对相关涉事员工进行了严厉问责与处罚。

  在这15张罚单中,2家支行收到罚款,13名员工收到处罚,其中两人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一人被终身禁止,一人被禁止一年。具体来看,收到罚款的两家支行分别是平安银行天津红桥支行和平安银行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罚款的理由都是员工私自销售非平安银行天津分行发售或代理发售的理财产品,平安银行天津红桥支行被罚款50万元,平安银行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被罚款20万元。澎湃新闻致电这两家支行行长欲了解更多详情,均被拒绝。

  在收到罚单的13名员工中,有两人处罚较为严重,其余11人都是收到警告。滕立山因私自销售非平安银行天津分行发售或代理发售产品,被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杨洋因私自销售非平安银行天津分行发售或代理发售产品,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一年。

  在收到警告的员工中,除了张静作为员工私自参与销售非平安银行天津分行发售或代理发售产品被警告之外,其他10名员工都是作为管理者,对员工私自销售非平安银行天津分行发售或代理发售产品一案负有直接管理责任,而被警告,这10人是冯洁、钟玉梅、申薇、蒲志强、延啸潭、谢正宏、徐莹、李国平、刘云铮、刘静。

  2016年查处6家分行8起“私售事件”

  澎湃新闻还获悉,2月6日,平安银行总行零售合规部就对全行下发过邮件,通报2016年零售员工私售情况并公布案件防控指引。

  2016年平安银行共计查处8件“私售事件”,涉及6家分行,金额超过1000万元,涉及人数10人,有8人收到平安银行的红牌处罚。这查处的10人中,7人辞退,1人为警告(并处经济处分1万元)、1人为记过(并处经济处分2万元),1人为书面批评。

  根据平安银行自己总结的私售事件特征,有四大特点。1)高发地区仍以金融化程度高、金融业态竞争激烈的地区为主;2)人员涉及支行长、主管、理财经理,需进一步加强基层团队的飞单防控,特别是对离职、拟离职人员的防控;3)私售产品涉及私募基金、信托、三方理财、P2P等各种形态;4)客户投诉和监管转办的私售事件引致较大声誉风险,需提升风险辨析能力,强化风险检测效力。

  同时平安银行还通报了2个典型案例。2015年12月某分行营业部零售负责人在大额出款排查中,发现某社区支行店长杨某的客户50万元出款有疑似私售情况,为免惊动客户,负责人先对杨某进行访谈,其予以否认,随后就提出离职申请,在离职审查中,发现杨某有跳槽到某资产管理公司倾向,与其客户的资金去向相同,分行即组建调查小组,通过电话与客户联系,调查私售事实。最终,平安银行对杨某出示红牌,给予辞退处分并处13000元经济处罚。

  另外一名金姓的支行理财经理在等待离职期间向客户营销拟入职的某第三方理财公司的理财产品,被支行运营经理发现并逐级上报,查其管户范围内有8名客户累计转出32笔共236.6万元资金,被予以红牌处分,并予“辞退”处分。

  对于私售飞单事件,平安银行董事长谢永林也曾要求,凡是新发现的私售,一律追究相关支行行长的责任。2017年平安银行将继续严厉打击私售飞单,落实“自清行动”的动作。

  “飞单”监管

  事实上,“飞单”一直是银行业的高压线,在2017年的全国银行业监管工作会议上,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就曾要求,“严禁内部员工违规参与各类集资活动,严禁发生‘飞单’事件”。基层员工的异常行为也是2017年银监会的监管强化重点。尚福林要求,“盯紧基层负责人及员工行为,排查员工行为异常、社交异常、收入异常和家庭状况异常等情况,严查部分基层员工利用银行平台私售‘飞单’、误导销售等不当行为。”

  对于银行员工参与“飞单”,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全面严格的执行“双录”制度,即银行员工在销售理财产品或代销产品时,要在专门区域销售,并实行录音录像,完整客观地记录营销推介、风险和关键信息提示、客户确认和反馈等重点销售环节。录像中应明确辨别银行员工和消费者面部特征,录音应明确辨别员工和消费者语言表达。录音录像资料至少保留到产品到期兑付后6个月,发生纠纷的要保留到纠纷解决后。

  2017年,银监会将对“双录”实施情况开展专项评估检查,通过细化制度发挥“双录”效应。银监会也将会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定向核查等多种现场检查方式,采用监管通报、高管董事监事谈话、外部审计会谈等多种非现场检查机制,有效落实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的通知》有关规定,研究提出代理销售限额管理要求。

  对于“飞单”,还有一个较为有效的办法就是银行与银行之间对可疑员工的交叉检查。上海银监局原局长廖岷曾向澎湃新闻介绍,因为银行员工私售“飞单”时,其账户并不会开立在本行,都是开在其他行,所以银行自己无法检查。上海银监局曾经让各家银行上报有异常行为的员工名单,交与其他银行交叉检查,最终查出一批银行员工与第三方理财公司有定期资金往来,相当于收取定期佣金,最终予以开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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