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消委会调查华为闪存门:未发现虚假宣传和产品质量问题

timg.jpg

  428日,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布对华为P10手机闪存的调查通报称,近期,华为P10手机闪存问题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截止426日,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共接到消费者关于华为P10闪存问题的投诉32宗。

  调查结果显示,华为P10系列手机整机符合出厂标准和国家检验标准,未发现批量性质量问题。截至目前,未发现华为P10系列手机存在虚假宣传和批量性产品质量问题的情况。

  此前,华为新款手机P10因为采用不同制式的内存在网络中发酵,引发大量讨论。华为随后解释称,一部手机的流畅不是单个部件决定的,强调自己对手机整体性能优化的自信。但网友似乎并不买账。随后,余承东又在微博解释称,内存采用不同制式是因为供应短缺,还称闪存事件是友商看到P10销量太好而抹黑华为。

  427日晚间,华为消费者业务CEO余承东发布微博称,“深刻自省,迅速改进”,贴上了一封他发给华为消费者业务全员内部邮件,反思之前的“内存事件”。

  余承东称,“我们在很多信息的公示上,还是太过粗线条,给消费者带来了不必要的困扰。我们面对消费者的质疑和意见,习惯于将自身的境遇、所做的努力以及行业的特性作为第一诉求来回应,态度傲慢,缺乏谦卑。”

  以下是全文:

  近期,华为P10手机 闪存问题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截止426日,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共接到消费者关于华为P10闪存问题的投诉32宗。

消费者:“华为P10手机中三种闪存混用,手机存在质量问题,且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涉嫌欺诈。”

  针对消费者反馈的情况,我会对华为P10系列手机进行了专项调查,并责成华为公司提供相应说明。现对调查情况通报如下:

  1、华为P10系列手机整机符合出厂标准和国家检验标准,未发现批量性质量问题。

  2、华为P10系列手机采用了符合eMMC5.1UFS2.1等标准的不同闪存解决方案,该公司的公开宣传资料中未发现只采用某一款特定型号闪存的宣传信息,出厂后随机发货,无区别对待消费者的情况。

  3、消费者投诉时提供的有关“华为P10手机对外宣传支持UFS2.1”的证据材料,是20161020日深圳市某公司在发布麒麟960处理器时所宣传的麒麟960处理器支持UFS2.1标准,并非特指华为P10系列手机支持UFS2.1标准。

  4、现行法律法规,未规定企业必须标注所有配件的规格型号。

基于以上调查情况,我会认为:

  1、截至目前,未发现华为P10系列手机存在虚假宣传和批量性产品质量问题的情况。

  2、华为公司在P10系列手机采用了不同高速闪存解决方案,应当进一步公开透明,以便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我会将继续密切关注此事,履行社会监督职能,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上一篇:ofo联合创始人张巳丁:目前已在两座城市实现盈利
下一篇:孙宏斌第五次举牌金科股份,持股比例与实控人仅差1.24%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董事局网无关。董事局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董事局网版权与声明】

1、凡本网注明“独家稿件”的所有稿件和图片,其版权均属董事局网所有,转载时请注明“稿件来源:“董事局网”,违者本网将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2、凡没有注明“独家稿件”及其它转载的作品,均来源于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与本网立场无关,本网对其观点和真实性不承担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请在发布或转载时间之后的30日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