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秘早报】中国银行耿伟:中资商业银行的反洗钱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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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4年起到2014年,中国的商业银行反洗钱活动,十年间经历了从无到有的过程,从最开始并不知反洗钱为何物,到现在反洗钱成为最重大的合规风险,商业银行的心理上也经历了一个极大的变化。

9月10日,在司法部、银监会以及中国银行业协会等部门联合举办的全国银行业“六五”普法巡回宣讲启动仪式上,中国银行风险管理部首席合规官耿伟就中资商业银行的反洗钱对参会机构进行了专门讲解。

反洗钱三步走

数据显示,每年全球通过金融系统进行洗钱的金额大概在3万亿美元,在中国也有2000亿人民币左右,大概占GDP的2%左右。

由于多数上游犯罪获得的资金都要通过金融机构变成一个合法持有的状态,中间的金融机构就变成了全世界政府监管最重视的一个环节,而只要切断了金融机构的洗钱渠道,也就控制了洗钱的行为,也就控制了上游犯罪的行为。

“监管对银行最根本的要求只有一个,就是银行不能成为洗钱的渠道。”耿伟说。

反洗钱第一步为对客户进行接纳,耿伟着重对政要人物的概念进行了阐述,“当一个人来银行开户的时候,我们识别他的身份的时候,要看他是否是政要人物,因为他如果是国家的首脑,政府、军事的高级官员,或者国有公司的高管,意味着他会更有腐败的可能性”。

这也是国际上所有的银行都同行化的一个操作,如果发现这样的一个客户,我们就要对他进行一个高风险的审批,不是一个柜员就能做的。

第二步是最为核心的可疑交易报告,当商业银行把可疑交易识别出来并报告出去,实际上就规避了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反洗钱的风险,但这一点要做到也是最难的。

“国内的很多银行现在还是靠IT系统、电脑筛选出来有问题的所有交易,就直接上报到中国人民银行,但现在这正是央行反对的事情,不一定你电脑筛选出来的就是可疑交易,央行需要商业银行人工判断以后真正是可疑的再上报。”耿伟说,“因为海量的数据,央行无法处理,所以现在央行的监控导向是银行必须报真正的可疑交易,看哪家报的可疑交易少,而不是之前的多,当然多少是相对的概念,重点还是谁报的是真正的可疑交易,确定真正的可疑就必须要有一个人工甄别的流程。”

外资银行对耿伟的启示是,随便报告某一个客户是可疑交易客户,是对客户的不尊重、不负责,银行有责任通过其他的方式去确认是否真的是一个可疑交易,这就意味着有更多的人员的投入,所以在外资银行会有很多的人员对客户的可疑交易进行筛查和甄别工作,但中资银行还处在起步阶段。

最后一个环节就是客户退出环节,“实际上我们银行应该有一个理念,不是把所有的客户都视为上帝,我们应该知道,银行的80%的风险都还是由20%的高风险客户引起的,所以我们必须要决定我们给哪些客户提供服务。”耿伟说。

现实窘境

在现有环境下,中国银行业的反洗钱还面临自身特殊化的窘境。

首先,反洗钱部门不是利润中心,而是成本中心,甚至在选择客户的过程中会影响业务发展。

“现在在中资的银行中,IT系统在反洗钱中是偏弱的,另外我们的识别人员是不够的。”耿伟说。

其次,中国银行业的反洗钱还存在一些国际上的法律冲突。

耿伟举了一个中国银行的例子:在中行开户的客户在网上卖假包到国外,国外奢侈品的调查团队他会侦测到这些卖假包的客户,然后在国外起诉这些在我们银行开户的这些制造假包的人。美国法院受理之后,他就清查是哪家银行对他进行的开户,他会发一个传票给国内的银行,要求提供这个客户的交易信息,冻结这个客户账户内的资金,甚至要求我们把账户里的钱转到美国的法院去。

但实际上,这就存在一个法律的冲突,“我作为一个中国的机构,没有办法配合美国法院的要求。但是对中国银行来讲,如果不配合的话,他每天会对中国银行的纽约分行判处交巨额的罚款。你不配合就要缴巨额罚款,配合的话这边的客户就会告我们,我们这边已经有客户告我们冻结了他的资产。这就要靠我们的律师来处理,但是美国的律师费是很贵的,这就增加了很大的成本,这些风险的来源就是我们接受了一些不法的客户。

就整个银行体系的反洗钱活动来说,耿伟认为必须把好三道关:第一道是业务部门必须首先要把好关;第二道防线才是合规部门,去负责制定这些业务部门的规章制度,去控制这些业务部门的风险,去评价他的风险的控制情况;还有一个是发达国家比较强调的,在内部要有一个独立测试的三道防线,那就是平常所说的稽核部门,必须定期去评价前两道防线的控制情况,指出现在薄弱的环节,提出整改的要求。这样银行通过不断的整改和整改的控制机制,才能走上一个良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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