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落马高管李华林往事:股权激励获利过亿

8月27日,中石油集团前副总经理、昆仑能源前董事长李华林遭国资委纪委调查的消息一经曝光,陈年旧事迅速泛起。

28日,昆仑能源股价大幅暴跌13.51%,收报10.88港元/股。

29日,有外资投行人士回忆说:“2012年,李华林在管理层激励期权上大赚了一笔,至少有1.7亿港元,但这应该是合法收入。”

李华林一直是香港媒体和投行关注的热门人物,他不但是原中石油集团副总经理,还同时兼任中国石油(601857.SH)董秘和中石油集团旗下控股子公司昆仑能源(00135.HK)董事长等多个要职。

2007年,李华林、执行董事张博闻等昆仑能源高管获得了8000万股管理层激励期权,其中李个人即掌握2500万股期权,当时行权价格4.19港元/股。2012年这笔期权到期时,公司股价最高已升至17.32港元/股,李华林等通过行权获取了亿元以上的收益。

那位投行人士认为,对李华林行权受益,香港市场上并无异议,但当时“昆仑能源大股东(中石油集团)将天然气管道等原属于中国石油的资产注入昆仑能源,却在内地资本市场引起了很大争议。”

对此说法,不论中石油集团总部,还是昆仑能源的相关人士均不愿作出评论。

27日,昆仑能源公告称,李华林辞职后,董事长职务暂由张博闻代行。此前张博闻第一期亦获得了2000万股期权。“这也许证明期权的事情并不是李华林遭调查的原因”,上述外资投行人士分析说。

市场传言成真

昆仑能源股权激励计划始于2007年,第一期李华林获得2500万份,公司执行董事张博闻拥有2000万份;执行董事兼高级副总裁成城拥有1000万份;雇员总共拥有2500万份。

“这笔期权的行权期是2007年4月8日,截止日期是2012年1月7日,行权价格是4.19港元/股”,上述投行人士说。

当时4.19港元/股的行权价格对应2007年昆仑能源股价并不低:2007年4月公司股价一直维持在4港元/股下方,甚至到2008年10月,公司股价滑落至2.15港元/股附近,李华林等若行权将面临50%左右的亏损。

然而,故事却在这里突然发生了巨大转折。

“2009年中石油决策层认为,将所有业务不加分类的一揽子装入中国石油,管道、LNG接收站等具有很好回报的业务。估值遭遇了不公平的待遇,应该将它们剥离出来单独上市”,有石油行业资深知情人士说。

于是,市场中开始传闻,北京天然气管道公司(简称北京管道)股权等原属于上市公司中国石油的资产将陆续被装入昆仑能源,昆仑能源将由过去的一家燃气分销商变身成为中石油集团旗下的天然气板块旗舰。

随之,公司股价开始大幅波动,从最低点的2.15港元/股,一路升至2010年初的12港元/股,并在10港元/股附近开始了长达一年的盘整。

2011年12月23日,昆仑能源收购中国石油旗下北京管道60%股权将完成过户;不久后,昆仑能源又宣布,公司已完成对中国石油旗下如东LNG接收站项目、大连LNG接收站项目的股权收购,市场传言成为上市公司真实的行动,昆仑能源真的由“母鸡”变“凤凰”,成为拥有稳定回报的中石油天然气业务的旗舰。

公开资料显示,2011年底李华林、张博闻等公司高管开始迅速与香港金融界接触,募集资金将期权变为股权,并于2012年获利了结,此举令李华林个人净赚至少1.1亿港元。

争议固定收益

然而,中石油决策层将昆仑能源打造为集团天然气板块旗舰的意图,却被市场分析指有明显瑕疵,“一句话,所有输往北京的天然气管输收益尽归北京管道,而气价波动的风险却由中国石油承担”,昆仑能源宣布收购北京管道股权后,上述知情人称。

北京管道不但负责陕京线(中石油长庆油田-北京)的天然气管输业务,更管辖着陕京二线和陕京三线等天然气项目。

2010年北京控股(00392.HK,持有北京管道40%股权)年报显示,当年北京管道输气量172.4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9.8%,本公司应占税后利润为11.7亿港元,同比增长7%。

“2010年底,陕京三线一期正式通气,年输气通气量将达60亿-70亿立方米,从而使陕京线系统年综合输气能力达到260亿立方米以上,待陕京三线全面投产后,年总输气能力将达350亿立方米”,当时北京控股称。

天然气管道输送费,在国内这笔费用的价格是固定的,价格由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批准,没有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完全属于固定收益。天然气输送量的不断增大,意味着以天然气管输费为主要收益的北京管道,业绩也将得到不断提升,而中国石油却只能被动的接受气价波动的风险。

而中石油年报显示,2011年中石油进口中亚气155亿立方米,亏损额就达200亿元,2012年其进口气亏损额更达419亿元。

“这种做法,是将中国石油的股东利益输送给香港昆仑能源的投资者”,上述石油行业资深人士认为。

正因为有这种争议,李华林后续获得几期的1600万份期权并未行权,“但已获得的亿元以上的收益仍让一些人不满”,上述外资投行人士说。

中石化的做法

有市场分析人士指,如此运作的石油央企并非中石油一家。

2011年12月15日,中石化旗下中石化冠德(00934.HK)发布公告称,拟以总价约22.21亿元,收购母企中石化(600028.SH)五家合营原油码头股权。这些码头分别置于包括宁波实华、青岛实华、天津港实华、日照实华、唐山曹妃甸实华等五家中石化旗下合资公司中。

中石化冠德是中石化旗下香港上市子公司,主营储运和贸易业务,下设经贸冠德发展有限公司及冠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两个全资子公司。主要在中国发展及经营原油接卸、储存及输送设施,同时进行石油及石油产品贸易。

根据中石化冠德的计划,它将收购中石化旗下宁波实华50%股权、青岛实华50%股权、天津港实华50%股权、日照实华50%股权,以及唐山曹妃甸实华90%股权。收购完成后,其控股或参股的原油码头公司将由现有的2个增加至7个,泊位数目由14个增至24个,其中9个拥有停靠超大型油轮的能力——中石化冠德原油码头年设计接卸能力将由现有约8500万吨增至约2.25亿吨,从而一跃成为中国最大原油码头服务商乃至亚洲最大原油码头服务商之一。

“和中石油出让天然气管道一样,中石化旗下的码头只管原油、成品油的接卸转运,中国成品油消费量越来越大,这些码头的生意也只会越来越好,”有卖方石化行业分析师说,“然而中国不但有天然气价格管制,还有油价的管制,中石化此举无疑是将价格管制的风险留给了中石化A股投资者,而将市场扩大的收益交给了中石化冠德(00934.HK)的股东们。”上述分析人士认为,应从制度设计上鼓励红筹股回归A股,让内地投资者分享中国内地市场不断增长的蛋糕,而不是将资产装入香港的上市公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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