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整治1.4万余家工业污染源企业,钢铁火电等行业是重点

新华社沈阳5月17日电,根据辽宁省政府新近发布的《辽宁省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和保护攻坚行动计划(2017-2020年)》,辽宁将优先从产排污量大、已制定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或发放排污许可证的钢铁、火电、水泥、玻璃、煤炭、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9个行业入手,分类分批对全省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44个行业1.4万余家工业污染源企业进行集中环境执法整治。

根据这一计划,2017年,辽宁省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不低于74.3%,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下降到50微克/立方米和77微克/立方米以下;2020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不低于76.5%,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到42微克/立方米。

2020年辽宁新增城市地源热泵等清洁能源供暖2000万平方米,其中“煤改电”供暖面积500万平方米。2017年,沈阳市建成区基本取缔2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城市建成区取缔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到2020年,列入拆除计划的全省城市建成区2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予以取缔。

2017年,辽宁省将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10万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出台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到2020年,全省城市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60%。

五年内,辽宁还将优先从产排污量大、已制定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或发放排污许可证的钢铁、火电、水泥、玻璃、煤炭、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9个行业入手,分类分批对全省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44个行业1.4万余家工业污染源企业进行集中环境执法整治。到2020年,全面实现各类工业污染源持续保持达标排放。

(原标题:辽宁将集中整治1.4万余家工业污染源企业)

上一篇:环京区域限购再度升级,大批投资客被套恐现退房潮
下一篇:多个铁路项目首次向社会资本放开,城市群轨道交通是开放重点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董事局网无关。董事局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董事局网版权与声明】

1、凡本网注明“独家稿件”的所有稿件和图片,其版权均属董事局网所有,转载时请注明“稿件来源:“董事局网”,违者本网将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2、凡没有注明“独家稿件”及其它转载的作品,均来源于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与本网立场无关,本网对其观点和真实性不承担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请在发布或转载时间之后的30日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