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从一个私有化案例看独董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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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一位游刃于美国和中国两个资本市场的企业家,泰富电气董事长杨天夫与境内外独立董事均有过交集,他的公司曾在美国上市又退市,2014年,他又涉足A股,成为宝光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丰富的经历,使得他对独董生态的观察细致入微。

  杨天夫向记者介绍,泰富电气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时,聘请了两位境外和一位境内的独立董事,分别是一位美国的财务专家、一位来自中国香港的电力专家陈清泉院士,以及一位浙江大学的教授。

  泰富电气上市之后,几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决策及公司治理方面都能够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非常认真地履行职责。“起初在公司正常运营过程中我并没有感受到独董角色的特别。”杨天夫告诉记者,“但在2009年10月,我组织召开董事会宣布了要约收购的想法,从那时起,独董们就按照美国法律规定成立了独立委员会,针对要约收购的事情进行评估。”

  就是在泰富电气私有化的过程中,杨天夫充分感受到了几位独立董事的专业性和履职能力的强大。

  据杨天夫回忆,整个私有化的过程实际上是我(要约收购方)与由独董成立的独立委员会——代表中小股东利益的这样一个被收购方——讨价还价的过程。“整整一年零一个月的时间,我见证了这些独立董事是如何保障小股东利益的。”

  在私有化过程中,杨天夫聘请高盛作为财务顾问,而独董委员会则聘请了摩根斯坦利、安永等财务、审计、律师等全套机构,按照规定,认真地对杨天夫所提出的要约收购条件、股权的价值、报价的准确性进行评估,在每一个细节上和杨天夫进行讨价还价。

  “在我确定以24美元/股进行回购时,他们对我的报价展开尽职调查,觉得报价可能太低,之后按照美国的法律进行了高价拍卖。就是在拍卖的过程中,他们意识到企业的估值应该包括它的股权,还要体现未来经营思路以及企业创始人、管理团队的价值。”初期价值认识的偏差在各方市场博弈的过程中,达成了最终的共识。“起初我有抵触情绪,非常不理解独董的做法,认为他们将私有化的很多问题复杂化了。但后来经过一轮一轮博弈,随着公司成功私有化,我反而觉得独董委员会实际上是对企业发展给予了正向的提高。”

  杨天夫坦言:“他们这样一支独立的队伍,对我整个公司情况的尽职调查,以及整个讨价还价的过程,在市场上的反应非常好,大家由此认为这是一个好公司。”虽说是双方博弈的过程,但很多问题都是由这些独立董事提出来的,比如公司报价的准确性,对整个业务的整合,法律上的合法性,对公司签订合同所有的相关各方利益等要素,独董都做了充分的调研,这也促使泰富电气在实施要约收购中信息披露的合规性。“这个过程促使市场和投资者对我们企业认识更充分,同时对小股东而言,觉得被收购是有价值的、公允的。”

  杨天夫告诉记者,“事情都有其正反两面性。简单处理私有化,独董不用这么尽责,事情也可能做成,但最终会变成我一家之言;现在是完全对立的两方最终达成共识,对所有股东都有说服力,我觉得更具开放性。”从泰富电气私有化这个案例上,体现出小股东利益在独立董事的工作下得到了充分的负责任的保护。

  谈及我国的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杨天夫提出两点建议:一是要建立制度,要向发达国家学习,借鉴一些成熟的东西;二是要在制度运行的实践中形成共识。“泰富电气在美国上市的几年中,我也收购了一些企业,给我的感觉就是,发达国家的很多职务不是虚设的,它既然设定了这样一个职务,那么这个职务实际上就有一种直接或间接的作用。”

  杨天夫认为,从独立董事的履职问题还可以延伸至董事会的组织架构和职能体现。“任何一个组织架构,在里面设定了这样一个位置,它一定是有相关性作用的,这就要看从业的人如何来认识这个位置是否重要,如何履职。”

  基于对美国独立董事的认识,目前泰富电气在国内所聘请的三名独立董事也均是由专业的律师行推荐的,包括一名律师、一名财务专家、一名电气行业专家。“今年6月,我们收购了宝光股份,成为其大股东。作为实际控制人,我有权向上市公司推荐两名独立董事。而这两名独董,我都是通过简历推荐的,一名财务的,一名法律的,我之前都不认识。”杨天夫表示。

  谈到独立董事如何更好地履职,杨天夫认为,一是大的制度环境需要不断健全完善;二是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应对独立董事的工作内容、职责要求做出具体规定,对独立董事违犯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予以查处并追究责任;三是上市公司自身做的事情要能够接受独立董事的监督,让独立董事充分参与整个决策过程。“这是一项自上而下的工作,我相信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成熟,独立董事制度乃至上市公司的治理等工作都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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