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值管理】以资产注入提升价值基础--论长江电力市值管理

885043349.jpg

  长江电力成立于2002年,于2003年1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是中国最大的水电上市公司。自上市以来,通过不断经营和进取,树立了“诚信经营、规范治理、信息透明、业绩优良”的良好资本市场形象,而市值管理正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推动力。

  长江电力市值管理始终坚持以提升公司内在价值为理念,并致力于为股东创造丰厚回报,从而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共赢。本文将通过分析长江电力在中国资本市场上首超千亿规模的重大资产重组,来论述长江电力的市值管理。

  一、背景介绍

  长江电力主要从事水力发电业务,其控股股东中国三峡集团是全国最大的水电开发企业,全面负责三峡工程的建设和运营,并被授权滚动开发金沙江下游梯级电站。

  2008年,三峡工程主体26台发电机组(不包括地下电站)全部建成发电,当时,为适应中央企业改制重组和市场竞争的需要,中国三峡集团启动了主营业务整体上市工作,由长江电力收购其剩余18台发电资产(其中8台已经注入长江电力),该收购构成了长江电力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组历时一年,交易规模达到1073亿元,是中国资本市场首次超过1000亿规模的重大资产重组。长江电力以承接500亿元中国三峡集团债务,向中国三峡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201亿元,以及支付372亿元现金的对价方式进行了收购。本次交易完成后,长江电力资产规模大幅增加,盈利能力呈现爆发式增长,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行业龙头地位进一步巩固。

  二、以优化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实现公司价值创造

  从方案设计之初,长江电力就始终把如何保护广大股东利益作为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并努力通过不断优化和改进重组方案,以实现公司的价值创造。

  (一)提前完成承诺收购三峡机组

  按照长江电力改制上市的承诺,除上市之初拥有的4台三峡电站发电机组外,在2015年之前将逐步收购三峡电站剩余发电资产。

  2008年之前,长江电力逐步收购了三峡电站4台发电机组,截至2008年,三峡电站最后1台发电机组投产。在具备收购条件的情况下,经过比较分析一次性收购和分批收购方案的优劣,本着努力为股东创造回报的原则,公司决定提前兑现承诺,采用一次性收购的方案。

  (二)目标资产——以盈利性资产为标的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收购的目标资产主要为能产生当期盈利的三峡工程剩余发电资产,并未将其他在建工程,诸如金沙江下游梯级电站、三峡地下电站等纳入收购范围。主要考虑是,由于在建项目建设工期长、潜在风险大,在投产前不能产生收益,将大幅降低长江电力净资产收益率;另外,长江电力在争取国家优惠政策以及移民协调的难度比中国三峡集团大;最后,支付大量现金去收购不能产生效益的在建工程,将有可能被市场误解为大股东借机套现,从而在资本市场造成负面影响。

  (三)对价支付方式——多债少股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收购的资产总值为1073亿元,主要内容为:承接债务500亿元,向中国三峡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201亿元,支付现金372亿元。采用 “多债少股”的方案,使长江电力资产负债率从33.67%增至64.32%,在不影响每股收益的前提下,有效的控制了资产负债率。此外,中国三峡集团持有长江电力的股份从62.07%仅增至67.63%,没有过多稀释中小股东股权比例,保护了中小股东利益。

  三、以大股东大手笔增持巩固公司内在价值

  众所周知,2008年恰逢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国际经济形势以及国内资本市场环境恶化。为避免公司股价大幅下滑,以保证重组方案的顺利实施,从而夯实公司的价值基础,从2009年8月至2013年4月间,中国三峡集团斥资约72.50亿元增持长江电力股票,增持比例高达6.04%。

  大股东增持期间,A股市场持续低迷,上证综指整体跌幅达到20.11%,但长江电力股价较为稳定,仅下跌8.3%,整体跑赢大盘。

  四、以卓越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引导公司价值发现

  公司价值的发现来源于投资者的正确认识,在重组过程中,公司以引导投资者正确解读交易方案为目标,消除市场偏见和误解,实现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同。

  在重组方案讨论之初,公司就确立了将“引导公众正确解读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确保方案顺利通过股东大会”和“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保持长江电力良好的市场形象”的投资者宣传和沟通的目标。围绕这一目标,公司将前期宣传重点放在首次董事会股票复牌后一周、股权登记日到股东大会召开的这两段时间内,确保股东大会方案的顺利通过;第一次董事会召开后至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间,以媒体监测和危机预防为主,严控危机事件的出现,积极应对市场出现的负面声音;股东大会召开完毕后,进行相对高调的宣传,以提振中国三峡集团和长江电力的整体市场形象。

  通过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投资者宣传与沟通,为重大资产重组方案顺利实施营造了良好的市场氛围,市场普遍看好公司的重组方案,并使重组方案在股东大会表决时以99%的赞成票高票通过。

  五、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价值的提升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长江电力巩固了国内最大水电上市公司的行业龙头地位,资产规模与盈利能力实现跨越式增长,进一步提高了核心竞争力。 

  (一)保持了较高与稳定的市值

  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总市值达到1643.4亿元,总市值一举跨入A股前20位,并在此后的日期维持了较为稳定的走势。

  (二)公司盈利水平得到大幅提升

  本次交易完成后,长江电力2009年度、2010年度营业收入分别比2008年增长25%、148.43%,利润总额分别增长15.68%、109.95%,公司资产质量得到改善,收入规模和盈利水平大幅提高,持续发展能力得到加强,核心竞争力得到提升。  

  此外,相比较重组前2010年预测的营业收入2,149,116.82万元和利润总额920,266.05万元,盈利能力实际情况超过了重组前的预期。

  (三)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极大加强

  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长江电力形成了流域水资源综合利用和梯级联合调度能力、大型水电站的运行管理能力、大型水电站的检修维护能力、跨大区的水电营销能力等四大核心竞争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极大加强。

上一篇:【市值管理】陈绍霞:万科A为市值管理树立样板
下一篇:【市值管理】我国资本市场市值管理三个发展阶段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董事局网无关。董事局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董事局网版权与声明】

1、凡本网注明“独家稿件”的所有稿件和图片,其版权均属董事局网所有,转载时请注明“稿件来源:“董事局网”,违者本网将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2、凡没有注明“独家稿件”及其它转载的作品,均来源于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与本网立场无关,本网对其观点和真实性不承担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请在发布或转载时间之后的30日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