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能反驳香港证监会停牌决定 称或诉诸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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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6日晚间消息,汉能薄膜发电(00566-HK)今晚发出公告,表示不同意证监会强制停止其股票交易的做法,认为不公平、不合理,不符合股东及公众投资者利益。公司透露证监会要求其提供母公司财务报表及李河君个人的贷款详情,但公司“不可能”强制他们提供有关资料。汉能称将向证监会董事会申述要求取消指令,尽快复牌,更指如有必要将循司法途径反对证监会的决定。

  汉能表示,5月时公司决定停牌是应股价大幅波动而要求其股票短暂停牌。公司表示有理由相信当时价格大幅波动的原因,是由于其中一家公司的设备购买方可能不会进行与公司所订立有关BIPV 生产线设备的销售合同所致。因此公司已分别向该设备购买方作出有关各自销售合同状况的合理查询。

  汉能指出,此前公司已收到新华联设备购买方及内蒙满世设备购买方的书面确认,表明他们将继续其相关销售合同,仍有宝塔设备购买方还未确认将会进行其销售合同。

  汉能薄膜发电还透露,在上月9日收到证监会函件,关注公司在财政上依赖母公司汉能控股以及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要求提供包括母公司汉能控股在2011至2014年度的财务报表同主席李河君的重大未偿还贷款详细情况。但公司指出,自身对汉能控股或是李河君并无控制权,“不可能强制”对方提供文件或资料。

  汉能还称一直与证监会主动沟通,提出其他方法回应证监会关注的事项,曾提出一个公司认为可行的建议,就是在未来进行大型重组,大幅削减或终止与母公司汉能控股进行的关连交易。不过,“尽管本公司一再尝试、解释及说明”,香港证监会依然认为未能充份妥善回应关注事项,坚持发出停牌的指令。

  香港证监会昨日根据证券及期货(在证券市场上市)规则之条例第8(1)条要求汉能停止买卖。根据这一条例规定,如果证监会觉得公司在上市文件、招股章程、通告、介绍、陈述或其他文件中载有虚假、不完整或误导性资料;或是考虑到为了维持有秩序、公平的市场,维护投资大众利益或公众利益,保障一般投资者而有需要暂停该证券的一切交易,证监会可以通知交易所,要求暂停该股的交易。

  汉能今晚公告中强调不同意证监会的停牌决定,目前已经通知证监会,将向其董事会发出申述,取消强制停牌的指令,“如有必要,本公司拟循司法途径,对证监会决定提出反对。”

  香港市场人士均认为汉能反驳证监会,甚至威胁要将证监会告上法庭的做法属于极其罕见。独立股评人、港交所前董事David Webb认为上市公司反驳证监会并向其董事会发出申述已经罕见,相信不会很快将证监会告上法庭。但由于证监会目前并未表示其态度,因此难以推测事情会如何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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