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师傅状告一财记者一审败诉 索赔1.8亿被法院驳回

DSCF4533t1280l75.jpg

  去年,因为一篇稿件,康师傅方便面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将上海第一财经和记者胡军华告上法庭,索赔1.8亿人民币。记者21日获悉此案一审康师傅被判败诉,索赔1.8亿请求被驳回,并且,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原告康师傅支付案件受理费90万元。

  去年9月,康师傅方面发表消息称,拟向上海第一财经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财经”)及其所属记者胡军华提起民事侵权的起诉。康师傅起诉第一财经的起因是发表在一财网的署名文章《康师傅被馊水油拖下水绝不再犯誓言落空》稿件。

  “针对其下属一财网于9月15日由记者胡军华署名撰写发布的针对康师傅的不实报道,该报道蓄意扭曲了我司自愿性公告内容,并对扭曲我司公告未善尽查证之责,除了要求更正报道,向康师傅公开赔礼道歉外,同时要求1.8亿人民币商誉损失的赔偿。”该份声明指出。

  康师傅方面认为,这篇报道扭曲公司公告,被公共媒体广泛转载,也不排除有少数居心不良分子蓄意推波助澜,导致广大消费者被误导,给康师傅的公司名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对此,第一财经当时曾连夜发表声明应战:记者所写稿件所述内容分别来自康师傅发布的相关公告、2013年年报,以及台湾媒体相关报道,均有据可查,不存在蓄意扭曲。

  随后,康师傅称拟向上海第一财经提起民事侵权的起诉,针对一财网撰写发布的针对康师傅的“不实报道”,除了要求更正报道,向康师傅公开赔礼道歉外,同时要求1.8亿人民币商誉损失的赔偿。

  但是一审结果出炉,根据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康师傅此番诉讼请求没有得到支持。根据判决书,法院对原告康师傅方便面要求被告第一财经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人民币1亿8千万元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此外,康师傅要求第一财经删除一财网上的侵权报道及转载链接、连续一个月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刊登向原告赔礼道歉的书面声明等诉讼请求,法院均表示不予支持。

  此外,法院要求康师傅承担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900300元。

上一篇:中钢成首家债务违约钢铁央企
下一篇:微信转账免费终结 每月超两万后收0.1%手续费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董事局网无关。董事局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董事局网版权与声明】

1、凡本网注明“独家稿件”的所有稿件和图片,其版权均属董事局网所有,转载时请注明“稿件来源:“董事局网”,违者本网将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2、凡没有注明“独家稿件”及其它转载的作品,均来源于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与本网立场无关,本网对其观点和真实性不承担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请在发布或转载时间之后的30日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