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从反垄断法解读滴滴收购优步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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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滴滴收购优步中国,引发很多人对垄断的关注。去年以来,互联网行业好几起合并案,滴滴快的、美团点评、58赶集、携程去哪儿、世纪佳缘百合等,疑虑的声音一直没有停过。 很多人都担心,随着竞争加剧,各种细分市场都将「寡头化」,甚至一家独大。滴滴收购优步中国,反垄断的声浪再次高涨起来。

  不过,经济学家的看法却非如此。昨天,周其仁教授在一个研讨会上谈到这个问题。他说,如果是开放的市场,哪怕只有一家企业在经营,那也可能是一个竞争市场;如果市场准入不放开,像传统出租车市场,虽然有许多公司经营,但仍然不是竞争性的市场。

  这种观点,对长期以「市场份额」判定垄断的人而言,无异于奇谈怪论。

  在传统反垄断法的眼中,企业追求绝对市场份额,意味着它不怀好意;如果企业通过收购、控股消除竞争,以此获得「垄断地位」,就要严重警惕了。太大了就要变坏,巨无霸不安好心,这是反垄断法的基础思想。以市场份额判定垄断的做法,其实非常地武断。

  一个村庄只有一个理发匠,他算是垄断者吗?一条街上只有两家餐馆,其中一家经营不善,把店面盘给另一家,算是「经营者集中」吗?中国的很多县城,整个城市像样的快餐厅只有肯德基,那里每天排队,人流密集,它算不算占有「支配地位」呢?

  读到这里你可能就明白,要判定一个市场处于竞争还是垄断状态,得要先划出边界,包括地理边界,也包括行业边界。在真实的市场里,想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市场边界模糊不清,竞争格局随时变化。在网约车领域,尤其是这样。

  滴滴收购优步中国,放在中国的网约车行业,确实是惊天动地的大事。从全球范围看,格局并没有太大改变;只从中国来看,竞争也还是很激烈。除了滴滴、优步,市场上还有易到、神州量大平台,北京、上海、广州等地也陆续出现了首汽、大众、如约这样具有政府或国企背景的平台。可以说网约车这个细分领域进入门槛非常低。根据机构数据,易到的用户和使用频次全都超过优步,比神州专车更是大幅领先。网约车用户黏性并不高,可能只需几个月竞争,市场格局就会有很大改变。

  放在城市交通的大市场来看,就更谈不上垄断。根据麦肯锡的行业报告,2015年全国城市出行约4000亿次,市场规模约8600亿美元,网约车占交通总量在1%以下。网约车看起来很抢眼,其实规模还很小,他们面临公共汽车、轨道交通、出租汽车竞争。在城市角落,你会发现滴滴、优步甚至还要和各路黑车、三蹦子竞争。

  滴滴发布收购声明,说还要「砥砺前行」,我想并非出于谦卑的姿态——中国市场太大了,能做的事情很多,还谈不上「谋取垄断利益」。对于亟待改善的中国城市交通,规模巨大、能力更强的互联网出行企业,来的正是时候。

  很多人想象,两家最大的网约车公司一合并,它们就失去了竞争激励,从容地抬高价格,损害消费者利益。可是不要忘了,网约车之外还有丰富的交通选择。以垄断为理由反对两家公司合并,实在是高瞧了它们。

  目前网约车全行业亏损,各平台还在开拓市场,培养用户。长期来看,这个行业只有盈利,才可能健康发展。合并之后即便价格上涨,也无可厚非。网约车的超低价不是天降福利,而是源于投资人不断砸钱。如果有人对投资赚钱这件事情不满意,大可选择出租车、代驾、大巴,甚至坐公共汽车和地铁,谈不上利益受损。

  网约车一家独大,其直接后果很可能不是提价,而是继续降价。听起来不可思议,实际上却有可行性。合并带来成本降低——不必再无休止打广告,研发和运营人员也能省下来,数据资源还可以共享。互联网是典型的规模经济,一家公司的市场份额越大,边际成本就越低。乘客和司机越多,每单抽成再低,平台也能依靠庞大的市场赚到钱。

  滴滴收购优步中国,接下来会不会狠狠地提价,获得超额的利润呢?这样的担心基本没有必要。正如前面所说,它们面临竞争压力——网约车一提价,人们会选择其他交通方式,提价损失往往超过收益。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提防竞争对手反击。

  只要市场没有门槛,大公司每一次提价,就是对潜在对手的邀请。竞争对手看似不存在,其实全都隐藏在「成本—收益」的水面下,蠢蠢欲动。大公司有大公司的难处,臃肿庞大,反应迟缓,运行成本还高。如果还要提高价格,竞争对手就会从水底冒出来。

  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那些看起来已经无敌的大公司,他们还要不断压缩成本,降低价格。因为他们处于危机之中,要把潜在竞争对手扼杀在未萌芽。1880年标准石油公司垄断了美国95%以上的炼油市场。按照很多人的想法,这正是垄断资本家提高价格,大发横财的时候。事实上,在随后10年,标准石油公司把煤油价格从每加仑1美元,一直降到每加仑10美分,消费中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福利。

  腾讯QQ从十几年前就独霸社交软件,现在依然免费,还在不断开发,使之变得时尚好用,适应新时代的年轻人。市场经济没有永恒的王者。马化腾本人就对汹涌的竞争深感敬畏,对微信的成功充满了庆幸。互联网行业流传着比尔·盖茨的一句名言,我们距离破产永远只有十八个月。这句话并不算夸张。一度如日中天的索尼,如今不时传出破产传闻;前几年的手机霸主诺基亚,它也曾遭遇过反垄断调查,一度强大得不可战胜,如今已经成了灰飞烟灭。

  市场竞争会督促大公司自警自觉,保持活力,根本无需司法部门的反垄断介入。真正需要担心的,乃是进出自由的市场环境遭到破坏,大企业无需努力,也能安然存活。很显然,这类保护只有政府才能提供。反垄断应该把目标对准行政垄断,比如行政门槛,打扫弱小,政府补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一些交通部门为打击滴滴和优步,甚至开发了官方网约车软件,强制出租车司机安装。无须多言,这才算是我们应该反对的真垄断。

  现行的《反垄断法》充满武断,不仅体现在对垄断的认识,还包括认定标准。比如说,为什么单个经营者的市场份额超过二分之一就算「市场可支配地位」,而不是更高?被指责垄断的企业,它们往往采取了正确的经营方法,获得消费者钞票支持,才能拥有大的市场份额。他们是市场竞争的胜利者,没有做错什么,为什么要惩罚成功者呢?仅仅因为它们变得强大,就可能为非为歹?

  难怪周其仁说,不要简单用市场结构来判断一家企业是否垄断。很多所谓的「垄断」,只是消费者钞票选择,企业竞争的结果。在这方面反垄断,保护弱小,其实是打击竞争,搞真正的垄断。

  在反垄断法律起源的西方,这项法律受到广泛质疑。正如格林斯潘所说,反垄断法是经济无知和冲动的大杂烩,没什么学理依据。很多人害怕大企业,担心「垄断压迫」,很大程度是源于钢铁石油时代的巨兽阴影。在企业速生速死的今天,这种担心完全没有必要。只要政府不设置行政准入,保持市场边界的开放,竞争会促使企业保持生机。

  在经济学家普及下,反垄断法在美国实际上已经式微。在欧洲,这项法律正在变成欧盟敲诈大企业的工具。这些都应该引以为鉴。中国庞大的市场正在培养出一批世界级的大公司,它们生长壮大,有赖于宽容友好的法律环境。(文/陈兴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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