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福春:上市公司治理最严重的问题在于“形备而神不似”

“资本市场配合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主要的担子是在上市公司身上。”3月6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直言不讳。

在他看来,上市公司要实现“三保”重任,还在做到“四不、三保、两提升”,即不做假账、不说假话、不操纵市场、不侵占上市公司的资金;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上市公司责无旁贷;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提高竞争力。

“‘四不’是我反复对上市公司要求的,也是《刑法》中规定的。

第一不做假账,上市公司一定要给投资者一个真实的上市公司,在经济情况好和经济情况困难的时候都不允许做假账。”范福春说,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经理层对全体股东对市场要高度诚信,要把经营情况、盈利情况真实地告诉大家。第二是不说假话,即信息披露要做到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不能该说的不说、该全说的说半句,应说尽说。第三是不操纵市场。“不要做个别上市公司负责人所做的事,干着主业,挪一部分资金去炒股票,操纵市场谋取非法利益。”范福春说。最后是不侵占上市公司的资金。在范看来,2006年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攻坚战,解决了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问题,同时在中国证监会推动下,《刑法》对此作出专门规定。

“两提升”,则分别是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提升公司竞争力。

公司治理方面,关键要完善公司的权利制衡机制。“绝不能搞一言堂,那种家长式独裁式的管理方式,是公司走向反面的助推力。”范说,有些公司上市后昙花一现,究其原因主要是公司主要负责人错误决策,把公司当成自己的家为所欲为。

在提升公司竞争能力方面,范表示,公司的董事会和经理层要在技术进步方面提高管理水平,特别是掌握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技术方面要开动脑筋。

目前,我国共1625家上市公司,市值约等于GDP的40%。

范福春指出,上市公司当前最重要的是要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其核心是建立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当中的权利制衡机制,法人治理结构的精髓叫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权利制衡,相辅相成。

“中国公司治理最大的问题是什么?形备而神不似,就是公司内部的权利制衡机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他说,建立这个制衡机制,需要股东尽责而不越位,董事尽责而不失控,经理尽责而不越权,这三个方面相互矛盾又相互统一。而要达到这个标准,在中国还需要很长时间的努力。

公司治理是个世界性的难题。在范看来,其中有组织方面的原因,也有人性薄弱的方面、文化方面的原因。因此,必须要综合治理,而综合治理绝不是一个部门的事情,是需要提升公司的自律水平等诸多方面。正当目前市场各方热议“中国企业是否该出海抄底”时,范福春明确表示,“上市公司要利用自己的资金优势,现在到了敢于走出去的地步了。”他说,我们不仅要眼睛向国内,现在要利用国际市场目前金融危机,抓住机遇就要走出去。当然,范也强调,“走出去”不能形成一股风,要扬长避短,特别是一些资源性的企业,“金融危机时,是到了大胆迈出国门收购市场上的稀有资源的时候了”。

上一篇:郑红亮:中国公司治理结构改革研究的理论综述
下一篇:费方域:“互联网金融评级联盟”符合当今政策需求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董事局网无关。董事局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董事局网版权与声明】

1、凡本网注明“独家稿件”的所有稿件和图片,其版权均属董事局网所有,转载时请注明“稿件来源:“董事局网”,违者本网将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2、凡没有注明“独家稿件”及其它转载的作品,均来源于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与本网立场无关,本网对其观点和真实性不承担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请在发布或转载时间之后的30日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