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为提高中小股东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的投票程度,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独立董事陆刚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决定就公司于2013年5月30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陆刚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中的全部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本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司证券代码:002516

  公司法定代表人:沈介良

  公司董事会秘书:徐秋

  公司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旷达路1号

  公司邮政编码:213179

  公司电话:0519-86159358

  公司传真:0519-86549358

  公司电子邮箱:dongmi@kuangdacn.com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股东征集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所审议的全部议案的委托投票权:

  1、《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本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签署日期为2013年4月15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2013年4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委员陆刚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江苏常联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本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13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且对要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13年5月27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13年5月28日至5月29日期间每个工作日的9: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

  1、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事务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事务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旷达路1号

  收件人: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213179

  公司电话:0519-86159358

  公司传真:0519-8654935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由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

  陆 刚

  2013年4月15日

  附件: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陆刚先生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 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附注: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赞成票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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