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托普董事长宋如华案再开庭

  中国董事局网资讯:备受关注的原托普集团董事局主席、四川托普软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普软件)实际控制人,原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宋如华案,昨日上午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开庭。昨日的庭审,焦点集中在宋如华被公诉的第二个罪名———“合同诈骗罪”进行质证。

  4月11日,记者报道了宋如华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一事。4月11日和4月12日,法庭就宋如华被公诉诉的第一个罪名———“挪用资金罪”进行了质证。

  昨日的庭审,检方补充了两位托普软件关键人物的证言,对宋如华“挪用资金罪”进一步质证,之后检方对宋如华涉及的第二个罪名“合同诈骗罪”进行了质证,当天上午的庭审仅用了1个小时左右。

  下午1点半开庭后,法庭重新调整了审判庭,只允许持有旁听证的家属入内旁听,庭审一直持续到下午5点左右结束。

  出庭:宋如华

  面带笑容望妻女

  昨日上午10时,成都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内一片肃静,随着审判长一声槌响,宋如华及虞新友、夏育新、杨德伟等6名被告被法警押入法庭。

  相比前几次的庭审,昨日进入法庭的宋如华,虽然身着黄色“囚服”,但脸上神态较为轻松,记者注意到,宋如华的妻子和女儿坐在旁听席第二排正中的位置上,当宋如华视线与妻女相交时,竟罕见地带着微笑。

  开庭后,法庭首先就宋如华被公诉的第一个罪名———“挪用资金罪”进行了进一步质证,检方提交了托普软件原董事长陈晔和原董事局董事向波两位关键证人的证言。紧接着,法庭进入了对宋如华被公诉的第二个罪名———“合同诈骗案”的质证程序。控辩双方随后就此展开交锋,宋如华对两项指控都予以了否认,并对房产冻结的相关问题提出了异议。

  昨日上午11时左右,审判长宣布休庭,下午1点半继续开庭。上午庭审结束时,宋如华还频频与妻子、女儿挥手告别。

  证人:不能行使高管的权力

  在庭上,检方就“挪用资金罪”宣读了托普软件原董事长陈晔和原董事局董事向波的证人证言。证人称,对外宣称的“托普集团”,实际是与宋如华有关联公司的管理机构的称谓,托普集团与托普软件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托普软件公司名义上的高管,实际上不能行使高管的权力,并称自己担任托普软件董事长期间,“能管理的只有办公室的几个人员”。同时,证人证言证实2000年托普软件两笔资金的调动均未经董事会同意。

  宋如华在庭上表示,有的证人之间存在着某种利害关系,他们提供的证言的真实性应该再充分考察。宋如华辩称,如果证人的说法成立,那么他对托普软件资金的调用应该非常频繁,而现在只指控了他对两笔资金的调动不符合相关规定;说其“在托普软件说了算”,并“频繁调动资金”存在问题。

  同时,宋如华说,发生这两笔资金转移时,自己当时不是董事长,“召不召开董事会是董事长决定的,和我宋如华没有关系。我作为托普软件的大股东,只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权力。关于是否召开董事会,托普的构建到底是怎么样的,不光可以问这些董事,像董事局秘书、办公室主任等都很清楚”。

  检方:宣读冻结房产书证

  当天上午的庭审中,检方就宋如华涉嫌的第二项罪名“合同诈骗罪”,宣读了第一组书证,其中包括普华公司与西北软件园、东北软件园民事诉讼的相关书证、银行凭证、现金缴款单凭证、资金来源及去向的司法鉴定书、公安机关扣押物品的清单、房产、车辆冻结清单等书证,证明宋如华召集被告人虞新友、杨伟德、向波、夏育新等5人共谋,采用虚拟买卖合同,非法占有托普西北软件园和托普东北软件园在成都某银行的存款和财产。同时检方还宣读了在本案中冻结宋如华在上海浦东、成都成华区等地房产的书证。

  “我不太懂了,我浦东的房子完全是我工资买的。”宋如华表示,被冻结的房产中除了一处挂名的房产外,其他房产是他用自己的工资购买的,尤其是有一处房产是他在电子科大工作时分配的房屋,他觉得这些房产被冻结可能有些问题。

  下午:庭审需凭旁听证入内

  在上午11点左右,审判长宣布休庭,下午庭审于一点半开始。

  下午的庭审地点转移至5号法庭。法庭门口用警戒线围着,庭警正维持秩序,人群沿警戒线排队,凭旁听证入内。有工作人员表示,因为一号厅有其他安排,故而转为5号厅。

  昨日下午的庭审一直持续到下午5点左右才结束,据辩方代理律师透露,下午主要是公诉方举证,均是关于“合同诈骗罪”的相关证人证言。

  “下午主要是针对‘合同诈骗罪’进行质证。”宋如华辩护律师张凯告诉记者,其印象中检方一共出示了17份证词,同时,也提供书证。

  “被告人下午所发表意见与上午大同小异。”旁听律师张卉告诉记者,宋如华下午发言主要内容为,当初到银行,但银行不让动钱,而当时需要资金,于是他表示要将过其他合法途径将钱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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