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鹤药业"前董事长民间借贷案余波

  中国董事局网资讯:4月16日10时,温州市中院举行了关于温州海鹤药业有限公司(下称海鹤药业)和兴瓯医药有限公司重整案的通报会。

  4月18日,由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分局指定的第三方——温州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简称华明事务所)审核结果出炉,涉及金额连本带息近12亿元。

  与此同时,负责侦办上述两公司前董事长戴育仁集资案的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分局经侦队副队长张雷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戴案刑侦已经进入最后阶段,目前关于其相关往来的资产审核报告已经出来,这几天正在准备材料,将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移送检察院。

  4月1日,《民主与法制时报》以《温州再曝民间借贷敛财大案》为题,对戴育仁的集资团伙疯狂敛财进行了报道。同日,其他媒体同时披露了与戴有借贷关系的另一个温州担保业知名人士——温州市信用担保行业协会副会长、龙湾区担保协会会长张福林跑路越南最终被抓回的消息。

  “他(戴育仁)处于这场民间借贷风暴的金字塔顶端,海鹤药业这样的老字号企业被他当成了敛财工具,将叶可为、张福林等这些在温州商界有头有面的人士逼上绝路,而在这些人的非法民间借贷活动背后,却附属着上千社会债权人以及让众多企业负债。”戴育仁债权人委员会负责人徐海强、郑丽丽等如是向本社记者表示。

  缠斗“海鹤”

  4月16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传出消息,目前,温州海鹤药业和温州市兴瓯医药有限公司(下称“兴瓯医药”)重整计划已获得该院批准,多家知名药业公司介入谈判。

  海鹤药业从2011年开始,沦为温州民间借贷的工具和筹码,反复被高利贷“收购”与“转卖”,最终资金链断裂,企业生产基本处于半瘫痪状态。

  “海鹤药业重整,是股东借企业名义涉足民间借贷造成的后果。”管理人、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主任周光律师介绍说,期间,海鹤药业更换了3个法定代表人,他们分别是戴育仁、张福林、叶可为,涉及民间借贷月利率在1.5-7分之间。

  戴、张、叶三人如今都在看守所里,等待着法律的判决。

  据称,当时张福林也曾是海鹤股东,只是股份由戴育仁托管,约定一定时间后回购。戴无力回购后,提议将企业股权转让给张、叶两人或择一,张认为共同经营难以成功,决定让给叶一人。

  赖账与伪证

  从2008年7月开始,戴育仁向郑丽丽陆续借款达3650万元。2010年3月,郑向法院起诉戴,要求偿还部分借款。后经协商,戴同意再付给郑本息1600万元,二人于2010年6月10日签订协议,协议规定戴要在2010年12月20日前分7次还清所借款,同时要求郑撤诉。

  因郑丽丽起诉时,冻结了戴的海鹤药业的股权。签订协议的第二天,戴还了规定的第一笔300万元后,郑丽丽依约撤诉并解冻海鹤药业的股权。此后,戴以没钱为由赖账不还了。

  戴育仁在与债权人金浩波的债务纠纷案中采取了伪证的手段,以期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2011年1月6日,金浩波诉戴育仁借贷纠纷案由温州市永嘉法院作出原告胜诉的判决。此后,永嘉法院依法查封了戴育仁与其配偶潘珠箫(另一个名字潘春连,双身份证)在温州共有的两套房产及附属设施,并于2012年2月1日向戴发出了腾空公告。

  然而,戴却与潘珠箫、案外人周顺考和潘春菊(潘珠箫的妹妹)共同伪造《房屋租赁合同》,试图证明被查封的房屋已出租给了潘春菊且租期为15年,同时还伪造《房屋买卖合同》,试图证明查封的另一处房屋已出售给周顺考。永嘉法院执行人员审查后确认这两个合同与事实不符,于是依法驳回了潘春菊和周顺考的异议申请。

  追查资金流向仍是关键

  在戴育仁债权人委员会向本社记者提供的资料中,与债权人签订债权债务协议的均为戴育仁本人,而从其资产分布情况看,大多数分属其亲属名下。

  根据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给鹿城区公安局的初步审计报告显示,戴及其妻潘珠箫与其三个弟弟戴育明、戴阿早、戴阿迟,以及周志晓、赵陈浩等13人或所属公司的资金往来频繁。华明事务所根据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分局提供的2004年2月至2013年2月的银行对账单,对上述13人的165个银行户头大于5000元的资金去向进行了审核,发现总共支出了7231笔,其中,上述13人之间的支付往来高达1082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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