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铜治理乱象: 董秘掉价 贸易对象被疑虚幻

本报记者 周松清 上海报道
本报记者 周松清 上海报道


  一则看似简单的公告引来的却是无数黑底的曝光。

  12月7日,江西铜业(600362.SH)公告称,接到江西证监局责令整改通知,涉及公司财务核算、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等三大方面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江西铜业集团(下称江铜集团)旗下七宝山铅锌、江铜稀土、金德铅业、九江铅锌公司、铜板带公司、南方公司等多家公司,都由江西铜业托管经营,但该事项却并未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此外,在与江铜集团铜板带公司2011年销售过程中,公司未按时收取货款,而与上海毫盛贸易有限公司2011年交易中,未收取保证金便接受点价等等“劣迹”亦被一并曝光。

  而一位北京有色金属分析师则提醒记者:“江西证监局特别点出江西铜业未对董秘重要性给予重视,未给予董秘高管待遇,证监局提这个事情还是头一遭。”

  记者多次拨打江西铜业董秘潘其方电话,均处于忙音状态。

  被掉价的董秘

  按照现代公司治理架构,上市公司的高管团队中均有董秘的一席之地,然而江西铜业则不然。在江铜集团主页上公司治理结构一栏中,董事会、监事会等高管均在列,但偏偏没有董秘潘其方的名字。

  事实上,董秘潘其方的“掉价”不仅体现在公司高管排名上,更直接体现在其工资水准上。

  以2011年报为例,潘其方年薪28万元,与之相比,监事会监事林金良等年薪却均在63万元左右,副总经理龙子平等未在董事会和监事会任职的高管工资也在60万元左右,均高于潘其方。

  上海一位私募人士对此表示:“在接触到的上市公司中,董秘作为高管工资较低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但比其他高管工资低2-3倍就有点不正常了。不过,作为地方国企,或许是有其自身的考量。”

  而同样作为国企,同样是A+H股上市的紫金矿业(601899.SH)、中国铝业(601600.SH),其董秘的待遇则明显要好得多。

  中国铝业董秘刘强,从2003年就任中国铝业董秘至今,2011年年薪58.58万,而中国铝业副总裁丁海燕年薪为64.91万,监事袁力年薪50.4万。

  紫金矿业则更为夸张,公司董秘郑于强,从2001年担任紫金矿业董秘至今,去年年薪282.01万,不仅远高于监事会主席林水清的120.41万,更是高于其公司副总裁刘荣春的263.03万。

  而中国铝业和紫金矿业2011年的业绩却并没有江西铜业“靓丽”。

  中国铝业2011年报显示,其营收为1458亿,同比增长20.56%,净利润为2.37亿,同比下滑69.41%。紫金矿业2011年营收397亿,同比增长39.33%,净利润为57.12亿,同比增长18.32%。

  与之相比,江西铜业2011年营收达1176亿,同比增长达53.9%,净利润也达到65亿,同比增长33.47%。

  上述分析师向记者表示:“从我长期的跟踪情况来看,江西铜业一开始就没给董秘高管待遇,2008年潘其方年薪15.8万,而那时其他高管年薪就已达到50万以上,差距显而易见。”

  当被问及是否是董秘不满待

  遇借证监局之口说出时,该分析师称:“虽有这个可能,但应该不至于内部闹到这种地步。从潘的履历来看,其在江铜也算是历经磨练的元老人物了,从1997年至今已有15年了。”

  潘其方的履历显示,其从1997年就开始在江铜集团工作,历任江铜集团宣传部、总经理办公室等职,曾参与公司H股、A股首发、短融券、A股非公开发售等资本运作。

  子公司贸易对象不存在?

  如果说董秘待遇只是江西铜业公司治理的一个小缺陷,未经审核的托管业务和对外贸易未收保证金,则将江西铜业的管理乱局暴露无遗。

  江西铜业子公司江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江铜国贸)与上海豪盛贸易有限公司(上海豪盛)签订2011年度电解铜长单销售合同,约定买方在支付10%保证金后,于每个作价月份的作价期内进行点价。

  但实际上,2011年1-10月,江铜国贸在未收取保证金的情况下,每月接受上海豪盛的点价。

  奇怪的是,记者在上海工商局网站却并未能够检索出上海豪盛贸易有限公司。随后,记者请求上海徐汇工商局内部工作人员帮助检索。

  该工作人员检索上海豪盛贸易有限公司的结果却为上海川图贸易公司。工商资料显示川图贸易公司注册资本仅为30万,注册地为浦东新区川沙镇,且经营范围为办公家具、家用电器等的销售。

  在子公司贸易对象被疑“子虚乌有”之外,江西铜业托管经营集团子公司,更是难避利益输送之嫌。

  江铜集团七宝山铅锌矿等多家子公司均由江西铜业托管经营,但吊诡的是,江西铜业与集团间却并未就此事项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工商资料显示,九江铅锌金属有限公司、江铜集团铜板带公司、深圳江铜南方公司是属于江铜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七宝山铅锌矿是属于金德铅业下属的矿产资源。江铜四川稀土公司、金德铅业则是属于江铜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与此同时,江西铜业在与江铜集团铜板带公司签订的2011年阴极铜买卖合同约定:付款结算方式为预付货款,即“买方须按对应批次发货数量金额预付货款到卖方账户后,卖方开单组织发货”。但在2011年末,铜板带公司反而还欠江西铜业货款1亿元。

  上述私募人士对此表示:“自己托管经营的同时,又有1亿元货款拖欠,难免有利益输送之嫌,这还只是查出来的,托管那么多集团的子公司又没个正当理由和说法,很难让人信服其中没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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