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董事风波意义何在

  瞬雨

又到了上市公司一年一度的股东大会密集召开的季节,而每年这个季节总要发生一些故事。日前,格力电器(000651)股东大会否决大股东珠海国资委对周少强的董事提名,大概是当下最热门的话题了。
不少媒体认为此事具有诸多标志性的意义,甚至代表了中小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的觉醒意识。但在笔者看来,这只是发生在大股东自身的一场争斗,一场并没有什么高尚成分的表演。如果说有什么积极意义,那也在于企业领导人的角色转变,而不是投资者的行为价值。
大股东的内部斗争
中国有不少国有企业背景的上市公司和与之同名的集团公司,可能很多人没有分清前后两者的关系。在这些企业上市之前的股份制改造的过程中,为了充分引进和融入外部资本,由国资委设立一个全资的集团公司,代表国资委对上市公司行使股东职能,是这一过程的惯例架构。
甚至在非上市的国有股份制企业中,这种架构也是常态,各行各业都是这样。这种架构下的角色定位,那些与上市公司或股份公司同名的集团公司本身就是国资委的全资企业,其管理者和领导人由国资委委派和任命是顺理成章的一件事情,因此并不存在媒体所言的周“空降”到集团公司这样一说。
打个比方,就像离岸公司的架构和设的立目的一样,我们不能因为离岸公司没有具体的产品和经营业务,而用我们习惯藐视的“皮包公司”来看待它们。
《经济观察报》对此事作了一个专题评论,标题是《格力的新命题:为国资负责还是为所有股东负责》。在笔者看来,这是一个伪命题,因为国资与股东并不冲突。尤其在格力电器这样的企业,国资自己就是大股东,企业的董事会应当对全体股东负责,包括大股东,因而没有任何的理由将大股东与其他股东对立起来。
股东与股东相互之间有利益冲突是很正常的,可能造成分别代表不同股东的董事之间产生一些矛盾冲突。但董事会作为一个整体,不可能也不应当与股东产生任何的对立,或者产生为此不为彼的这种伪命题。
虽然集团公司只持有上市公司不到20%的股份,但集团所代表的国资委仍然是大股东。参与者都清楚,如果作为大股东的国资委力保,周是不可能被选出局的。
实际上,周作为董事由大股东提名,代表大股东利益,没有被选出局的合理理由和积极意义。如果其他的股东对周的业务程度和工作能力有所质疑,董事会只要不任命其担当上市公司的重要管理职务就够了,已经足以说明这种质疑,并且这才是合适的处理方式。
将盈利和发展摆在首位
通过这个事件我们能看出另外一层关系。董明珠和周少强都是来自国资委这个大股东,都代表大股东的利益参与董事会活动。周被选出局,实际上意味着董和刚刚卸任的朱江洪对周的不认可和不支持,实际上可以看做是大股东的一次内讧。而拥有投票权的其他投资人(包括积极参与其中的中小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只是充当了内讧其中一方的同盟而已。
董和周存在冲突这一点并不令人惊讶。国有企业人事安排的习惯性做法是创造制衡,周被委以集团总裁职务,其目的毫无疑问是用来对身兼数职的董明珠形成制衡。这种制衡,放到任何“有理想、有抱负”的一把手身上,都会不舒服,于是股东会选举便成为了董排除异己的舞台。
不过这起事件也并非没有积极的一面,积极意义也在董明珠。
包括上市公司在内的很多国有企业,其领导人都源自国资委的委任,即使经过一些选举过程,也不过是走走过场而已。正是因为这些国有企业与国资委有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造成企业领导人的核心诉求是“步步高升”而非企业效益,造成企业成为他们升官发财的跳板,在一个个平步青云的领导人身后留下的是逐渐成为烂摊子的企业。
董和她领导的董事会,敢于向国资委说不,敢于挑战原本是自己身处阵营的大股东,至少说明格力的领导班子将企业盈利和企业发展放在了升官发财的前面。
也只有这样的国有背景上市公司,才能吸引更多的投资者买入,值得更多的国有企业效仿。无论上市的未上市的,笔者看好这样的上市公司!
 
《中国科学报》 (2012-06-07 B2 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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